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

無良包租婆

舊居的租約將會在7月15日到期. 所以新房子的租約簽過後, ck便向舊居的包租婆詢問可否提早完結租約. 那時包租婆表示沒有問題, ck只需付出當月的租金, 便會把2個月的按金全數退回, 所以ck預備在5月15日交還房子, 那麼他可以省下數千完的租金


 


15-05-2009  星期五


我今天專程請假, 因為把將要歸還的套房清潔, 之後交還予包租婆. 在吃過中午飯後, ck便回到舊居清潔, 在清潔的時候, 包租婆進來與ck交談, 並表示待他清潔過後便會計算剩餘水電費用及退回按金, 當時她還說因ck未滿租約而提早搬遷, 所以將會扣起小部份按金.


當時ck的心盤算著包租婆將會扣起多少按金呢?之前不是已經說好住到什麼時候就按所住天數計算租金嗎?


因為早前已說好會幫她清理好房間,所以沒有在再想下去......
待清潔過後包租婆進來與ck計算, 並說會扣起HK$3,000作為提前解約的罰款, 並且會扣起500為水費(ck過去8年住在一獨立屋, 用水量底, 所以從不需要繳交水費. 還有, 政府去年的電費補貼, 包租婆也沒有減少ck的電費), 但因為ck理虧在提前解約, 所以他沒有與包租婆爭議.


包租婆向ck說過他要付出的費用後, 便拿出一張早已填寫銀碼的支票出來.
ck覺得既然支票已寫, 而且亦不想與包租婆多爭論. ck的心只想盡快與包租婆劃清界線, 所以只有唯唯諾諾的收下支票, 並且想盡快離開.


此時包租婆還拉住ck說不捨得他離開(ck的心...);
她還說, 如果是租金問題可以把租金減低, 希望他繼續租下去.
ck當時只希望快快完成交收, 盡快離開, 所以簡單的推掉後離開了


 


 


一位前言不對後語和沒有誠信的包租婆, 那一個租客願意再租下去呢!?
(除了這些, 當然還有其他事件令ck希望早點搬離, 但那些事項不提也吧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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